丰都县四措施激发民营企业发展活力
| 招商动态 |2013-06-08
一是高目标驱动。到2015年力争培育民营经济市场主体4万户以上,实现非公有制经济占GDP比重60%以上。
二是大手笔投入。从2013年起,县财政每年至少投入3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民营企业发展。
三是大力度减税。在落实西部大开发15%企业所得税率基础上,将民营企业营业税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的起征点分别上调至月营业额2万元、每次(日)营业额500元。
四是宽政策融资。将小额贷款公司最大股东或主要发起人持股比例放宽到50%,引导民营企业通过上市、到“新三板”和挂牌等方式融资。